中共绵阳市委组织部
关于绵阳市2024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参照管理工作人员)补充录用现场资格审查及面试有关安排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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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四川省2024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参照管理工作人员)补充录用公告》《中共绵阳市委组织部关于2024年度绵阳市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参照管理工作人员)的公告》(以下简称“四级联考”)、《中共绵阳市委组织部绵阳市公安局关于绵阳市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人民警察)的公告》《关于四川省法院、检察院系统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的公告》《关于四川省司法行政系统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的公告》(以下简称“政法系统公招”)的要求,现将补充录用现场资格审查及面试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现场资格审查人员
(一)报考者可于2024年7月4日至5日18:00,登录报名网站查询资格初审结果。
补录专题网站网址:https://www.scpta.com.cn/gwyzt.html。
通过线上初审的报考者,可以进入现场资格审查环节。进入现场资格审查的报考者请从绵阳人事考试网的成绩查询入口查询笔试成绩职位排名等信息。
绵阳人事考试网网址:http://www.myrsks.com.cn/。
(二)资格审查不合格或报考者自动放弃出现的缺额,在报考同一职位的报考者中,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确定递补人员。递补人员经线上资格初审合格后,进入现场资格审查。
二、现场资格审查时间和地点
请报考者按照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现场资格审查。未在规定时限内参加现场资格审查的,视为报考者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一)现场资格审查时间和地点
1.审查时间:2024年7月8日(星期一)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至18:00。
2.审查地点:绵阳科技城新区玉泉路小学(绵阳科技城新区园艺东街北段6号)教学楼101至104室。
(二)递补资格审查时间和地点
1.通知递补人员时间:2024年7月9日(星期二)将以电话方式通知递补人员。请报考者务必保持通讯畅通,因网络报名所留电话号码错误或不畅通导致无法联系,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自行负责。
2.递补审查时间:2024年7月10日(星期三)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至18:00。
3.递补审查地点:以电话通知的地点为准。
请报考者按规定时间准时到达指定地点进行递补审查,未在规定时限内参加递补审查的,视为报考者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三、现场资格审查须提供的材料
(一)四级联考
1.《四川省2024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参照管理工作人员)补充录用报名信息表》一式2份(贴上照片或彩印)、本人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或临时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明确学位要求的职位)、户口簿或户籍证明(少数民族报考者报考单位驻地在北川羌族自治县的职位以及明确招收范围的职位)、工作经历证明(要求基层工作经历的职位)和招录职位要求的其它证书、手续的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2.特殊报考对象还须带上以下手续:
(1)2024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尚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应提供本人学生证、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无学生证或学生证上专业及学历层次等信息不全的,出具所在学校主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开具的院系、学历层次及专业等情况证明;
(2)2022、2023年普通高校毕业生报考限应届高校毕业生报考职位的,应提供原毕业学校或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出具的证明报考者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上述有关单位的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3)国(境)外留学归来人员报考的,应出具教育部相关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报考人员可登录中国留学网(http://www.cscse.edu.cn),按有关要求和程序办理;
(4)报考职位要求为中共党员的,应提供所在党组织开具的加盖公章的证明一式2份(注明入党时间,时间具体到日)。
3.国家有其他特殊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政法系统公招
1.《四川省2024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参照管理工作人员)补充录用报名信息表》一式2份(贴上照片或彩印)、本人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或临时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明确学位要求的职位)、户口簿或户籍证明(少数民族报考者报考单位驻地在北川羌族自治县的职位以及明确招收范围的职位)、工作经历证明(要求基层工作经历的职位)和招录职位要求的其它证书、手续的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2.特殊报考对象还须带上以下手续:
(1)2024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尚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应提供本人学生证、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无学生证或学生证上专业及学历层次等信息不全的,出具所在学校主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开具的院系、学历层次及专业等情况证明;
(2)2022、2023年普通高校毕业生报考限应届高校毕业生报考职位的,应提供原毕业学校或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出具的证明报考者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上述有关单位的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3)报考职位要求为中共党员的,应提供所在党组织开具的加盖公章的证明一式2份(注明入党时间,时间具体到日)。
3.参加2023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的报考者,在资格审查时暂未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的,可先提供考试成绩合格证明并承诺后参加资格审查。
4.国家有其他特殊规定的,从其规定。
四、现场资格审查要求
(一)请报考者按照报考的考试类别、职位具体要求认真准备资料并在规定的时间内参加现场资格审查或递补资格审查,未在规定时限内参加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二)资格审查应由报考者本人到场。
(三)参加资格审查的报考者所提供的证件、资料必须真实、准确和齐全。资格审查贯穿考录全过程,任何时候发现报考者有不符合报考条件、弄虚作假情形的,取消考试录用资格,所产生的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四)请报考者务必保持通讯畅通,通讯方式变更后,应主动告知招录机关(单位)。因网络报名所留电话号码错误或不畅通导致无法联系,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自行负责。
五、面试相关事项
(一)缴费及打印《面试通知书》
现场资格审查合格者,请于7月11日至12日在绵阳人事考试网“通知书打印”栏,进入相应端口缴纳面试考务费80元/人(川发改价格〔2023〕473号文件规定),缴费后打印《面试通知书》。如遇技术问题,请致电绵阳市人事考试中心0816-2264961,2264825咨询。
(二)面试时间及地点
面试时间暂定为7月13日至14日。具体面试时间及面试地点详见本人《面试通知书》。
(三)面试有关要求
1.参加面试的考生,须同时携带《面试通知书》和本人有效期内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或临时身份证原件,两证不全者不得参加考试;
2.考生须于面试当天上午8:00-8:30进入面试考场,并在规定时间内到候考室报到候考。8:30将关闭考场大门,未按时进入考场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
3.考生如因个人原因导致面试当天无法到达考点的,视为主动放弃面试;
4.进入面试考场后至面试结束期间实行封闭式管理,考生不得擅自离开候考室,不得携带通讯、电子设备及资料进入候考室和面试室,已带的要按考务工作人员要求关闭电源并存放在指定位置,不得带至座位;
5.面试时,考生不得穿戴有职业特征的服装(包括警察、城市管理等职业制服),违者不得进入面试考场;不得佩戴肩章、胸花、发夹、手表、项链等各种饰品进入面试室,已带的应自行取下并按要求存放在指定物品置放处;
6.面试过程中,考生不得以任何方式透露自己报考职位及真实姓名等个人信息;
7.面试结束后,不得再进入封闭地点或在考场附近逗留,不得将已答试题的内容以任何方式告诉其他考生和工作人员;
8.违反面试规则的考生按《公务员录用违规违纪行为处理办法》处理。
中共绵阳市委组织部
2024年7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