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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吉林四平市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暨专项招聘高校毕业生公告(210人)

四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2020-07-09 15: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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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四平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暨专项招聘高校毕业生公告(210人)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关于积极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全面做好2020年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吉人社联字【2020】13号)、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关于全面建立和进一步完善全省事业单位新进人员公开招聘制度意见的通知》(吉政办发〔2010〕16号)和中共吉林省委组织部、吉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吉林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放活事业单位人才交流的意见(试行)》(吉人社联字〔2016〕45号)精神,现将2020年四平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四平市直、铁东区、铁西区事业单位计划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06名,专项招聘高校毕业生104名。具体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及资格条件详见附件1:《2020年四平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及其资格条件一览表》、附件2:《2020年四平市事业单位专项招聘高校毕业生岗位及其资格条件一览表》。

  二、报名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

  3.遵守纪律、品行端正。

  4.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公开招聘年龄一般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4年7月9日--2002年7月9日期间出生)。获得博士研究生学历人员可放宽至40周岁以下。招聘岗位对年龄有特殊要求的,按招聘岗位要求确定。年龄计算时间点均以2020年7月9日为准(以本人身份证出生日期为准)。符合岗位资格条件的2020年普通高校毕业生报考不受年龄限制。

  (二)岗位条件

  符合岗位所需要的学历、专业、工作经历、执业(职业)资格等其它条件详见附件1、附件2。认真落实《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实施部分职业资格“先上岗、再考证”阶段性措施的通知》(人社部发【2020】24号)文件精神,对涉及岗位做好相关实施工作。

  (三)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1.定向、委培应届毕业生报考,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

  2.在职人员报考,应征得有用人权限部门或所在单位同意。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2.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考试组织部门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并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3.被辞退未满五年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公职人员。

  4.在读的非2020年毕业生(2021年1月1日后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考生不视为2020年毕业生。同时,全日制在读的非2020年毕业生不得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报考)。

  5.现役军人。

  6.“三支一扶”、“大学生村官”等基层服务项目人员及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招聘等未达到现工作地、单位或岗位要求最低服务年限的人员。

  7.按照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五)回避情形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所有参与方以及可能影响公正的特定关系人需要回避的,参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执行。

  (六)专项招聘高校毕业生的范围

  此次设置专项招聘高校毕业生岗位104个,根据相关文件要求,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范围为:2020年毕业的高校毕业生,以及2018年和2019年毕业且在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统招普通高校毕业生。同时具备以下三方面条件:

  一是自统招普通高校毕业生毕业之日起两年内为择业期。二是在择业期内处于待业、灵活就业、自主创业等状态,未与工作单位签订过劳动或聘用合同,或未与用人单位建立过劳动(人事)关系。三是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

  三、报名办法

  本次公开招聘报名、资格审查、缴费确认和下载打印《准考证》等工作均通过网络方式进行。

  (一)网上报名

  时间:2020年7月20日9:00至7月22日12:00。

  具备报考资格条件的考生(务必使用标准的IE9以上浏览器)登录(https://www.qgsydw.com/qgsydwzp/custom/jl/sp2001/)网站按系统提示,认真阅读填报注意事项后填写承诺书及个人报名信息,选择相应报考单位、报考岗位进行报名。考生网上填写信息后,上传身份证、毕业证、资格证等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资料及近3个月内的正面免冠证件数码彩色照片(小于100kb)。

  每名考生只允许报考一个岗位,资格审查通过后不能再改报其它岗位。考生因个人原因虚报、瞒报与报考岗位不符的专业、错报姓名、身份证号、报考单位、报考岗位,伪造学习工作经历等信息而影响资格审查的,责任自负。

  (二)网上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时间:2020年7月20日9:00至7月22日15:00。

  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成立资格审查小组,负责对报考人员网上填报的信息进行资格审查。考生须及时登陆报名网站查询报名资格审查结果。未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报名截止前可改报符合资格条件的其它岗位。

  考生对报名资格审查结果有异议的,可按网上报名流程提起仲裁,由四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有关人员组成的仲裁小组负责裁决。审查或仲裁截止时间均为7月22日15:00。未改报、虽然改报但审查或仲裁不合格、因时间原因不能完成审查或仲裁的,均视为考生自动放弃或资格审查不合格,不再进行报名受理。

  报名资格审查结果查询的截止时间为7月22日18:00。资格审查合格的考生,务必及时进行网上缴费、打印报名表,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全部报名手续。

  (三)网上缴费

  时间为2020年7月20日9:00至7月23日12:00。

  考生通过资格审查后,务必及时登陆(https://www.qgsydw.com/qgsydwzp/custom/jl/sp2001/)网站进行网上缴费(支付宝支付)。网上缴费成功并打印报名表后,即为完成全部报名手续。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报名。网上缴费后概不退费。

  收费标准:60元/人(报名费25元/人、笔试考务费35元/人)。

  (四)开考比例

  本次招聘,各岗位均不设开考比例。

  (五)网上打印准考证

  1.受疫情影响,《准考证》打印时间另行在四平市人民政府和四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发布通知。

  2.考生登录报名网站,用A4纸自行下载打印。笔试的时间、地点和要求以准考证为准,逾期未打印准考证而影响参加考试的,责任由考生自负。(所有考生在面试时需持有笔试准考证)

  (六)注意事项

  1.考生只能用第二代身份证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对使用第一代身份证报名或考试的视为无效。

  2.考生应对提交的信息和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对恶意报名扰乱报名秩序或编造虚假信息骗取报名资格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体检、聘用等相关资格。在资格审查过程中,审查员对报考人员报名信息真实性有异议的,可以要求报考人员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到报名单位现场审核。否则,审查员有权不予资格审查。

  3.考生报名时所申报的专业名称必须与毕业证书上的完全一致。

  4.国外留学归国人员需提供国家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5.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工作经历时间的计算截止点为2020年7月,即到2020年7月累计工作时间每达到12个月计为1年。其中,全日制中专、大专、本科、研究生在校就读期间参与的社会实践经历和参加工作后脱产学习均不能视为工作经历累加计算。

  6.请考生务必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的畅通,以便通知有关事宜,否则,后果自负。(如电话不通,发送短信视为通知送达。)

  五、招聘考试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在切实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同时,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一)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的方式进行,科目名称为《通用知识》、《卫生综合知识》。考试复习范围详见《附件3:2020年四平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暨专项招聘高校毕业生考试大纲》。笔试成绩实行百分制,满分为100分。考试地点及注意事项详见《准考证》。考生考试时需携带《准考证》、报名时使用的第二代身份证进入考场。

  根据《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征兵工作的意见》(吉政发[2016]25号)文件规定,对参加公开招聘报名中,凡在我省参军入伍并服役期满、退出现役,且符合报考条件的自主就业退役大学生士兵考生,笔试成绩初始成绩加5分。请符合加分条件的考生,在7月22日15时前,将本人退伍证件,以及学历、学位证件等送至四平市人社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地址:四平市铁西区市府路59号),逾期不送达的视为考生自动放弃公告所涉及的优惠政策。

  笔试试卷全部采用客观题形式,采用机读标准化答题卡,考生统一使用2B铅笔涂卡作答,读卡机阅卷。由于阅卷工作采用分数处理自动化系统,没有人工登分、核分过程,除了缺考、违纪、零分等特殊情况外,不接受考生查分申请。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笔试考试结束后,考生可在报名网站查询笔试成绩。

  招聘岗位资格条件为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的,免笔试,直接进入面试。同一岗位报名人数超过30人时,依据报考岗位按通知参加笔试,按笔试成绩高低排序,以招聘岗位数1:3比例参加面试。

  (二)资格条件复审

  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计划数与面试人选数1:3比例依次确定拟面试人选。实际面试人选数达不到1:3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多人并列进入1:3比例的,一并确定为拟面试人选。拟面试人选经资格条件复审,复审合格的确定为面试人选。具体复审时间、地点、方式,详见四平市人民政府网站发布的《2020年四平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资格复审通知》。

  1.资格条件复审时,考生须按招聘岗位资格条件的要求提供本人身份证、准考证、毕业证、学位证及岗位需求的其他材料原件。

  2.经复审不符合招聘资格条件的,取消面试资格。未按规定时间进行资格复审的人员按自动放弃处理,不再另行通知。在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符合递补条件但是本人放弃递补超过3人以上的,不再递补。

  3.除因资格复审中不符合报名、招聘岗位资格条件取消面试资格进行递补的,之后各环节不再递补。

  (三)面试

  根据进入面试考生报考岗位不同,分别采取结构化面谈法(现场答辩)、讲课法等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专业知识、综合分析、沟通协调等相关能力。面试实行百分制,当场打分,满分100分,及格线为60分。面试的具体时间、地点和方式在四平市人民政府网站发布。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两部分计算考试总成绩,公开招聘考生考试总成绩为100分,及格线为60分。其中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如考生考试总成绩相同的,按国家和我省有关规定符合优先聘用条件的优先聘用(如在我省参军入伍并服役期满、退出现役的自主就业退役大学生士兵考生在其服役期间荣立三等功及以上者优先);没有符合优先聘用条件的,以面试成绩高者优先(面试成绩仍相同的,采取加试的方式确定人选)。计算考生成绩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六、体检与考察

  根据考生总成绩,对公开招聘人员按照招聘计划1:1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选,体检工作由四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在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并结合事业单位实际用人需求情况确定。体检人员名单在面试结束后,通过四平市人民政府网站公布。

  体检合格的,由用人单位对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拟任岗位资格及是否构成回避关系等情况进行考察,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查。在规定的时间内不能完成体检的,体检、考察不合格的,取消拟聘人选资格。

  七、公示

  经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四平市人民政府网站公示,公示期为7日。

  八、聘用

  (一)对公示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否聘用;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有反映问题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按程序办理相关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

  (二)2021年以后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考生不符合报考条件,不办理聘用手续(其中毕业证、学位证有一个日期为2020年的,可视为2020年毕业生)。被聘用人员按相关政策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三)符合《关于进一步放活事业单位人才交流的意见(试行)》(吉人社联字〔2016〕45号)文件的可按规定享受相关待遇。

  九、注意事项

  对于公开招聘过程中应聘人员、招聘单位和招聘工作人员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与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执行。

  十、信息发布及政策咨询

  四平市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siping.gov.cn,为2020年四平市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有关信息发布的工作网站,请考生注意查询。

  报名咨询电话:请拨打岗位及其资格条件一览表中各招聘单位提供的报名咨询电话。

  报名仲裁电话:0434-3267026四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网站技术支持电话:400-838-9296

  此公告如有未尽事宜,有关公开招聘公告(补充公告)通过四平市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siping.gov.cn进行发布,请注意查询。

  附件:

  1、附件1:《2020年四平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及其资格条件一览表》

  2、附件2:《2020年四平市事业单位专项招聘高校毕业生岗位及其资格条件一览表》

  3、附件3:《2020年四平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暨专项招聘高校毕业生考试大纲》

  四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7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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